隨著兩地交流越來越頻密,港澳與內地的跨境婚姻早已不是新鮮事。但當感情走到盡頭,離婚這件事就變得格外複雜 。 究竟該在香港辦離婚,還是回內地辦?兩地的法律程序、財產分割、子女撫養權規定差異有多大?這些問題困擾著不少跨境家庭。其實,選擇在哪裡辦理離婚,不僅取決於雙方的戶籍或居住地,更與財產所在地、子女生活狀況等息息相關。接下來,我們就用最易懂的方式,全方位拆解香港與內地離婚制度的差異,幫大家理清思路。
離婚的基本概要
香港:「分居」是關鍵指標
符合「婚姻已破裂至無法挽回」的核心條件:
- 分居滿 1 年,且雙方同意離婚;
- 分居滿 2 年,無需對方同意;
- 一方通姦,另一方無法容忍與其共同生活;
- 一方行為不當,令另一方無法繼續相處;
- 一方拋棄家庭滿 2 年。
特別提醒:「分居」是指雙方完全中斷婚姻生活,包括經濟、情感上的獨立。如果分居期間偶爾同住,只要沒有恢復夫妻關係,不會影響分居時效。
內地:靈活認定感情破裂
離婚的唯一標準是「夫妻感情確已破裂」:
- 重婚或與他人同居;
-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遺棄家庭成員;
- 有賭博、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;
-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 2 年;
- 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特別提醒:內地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,會先進行調解。如果第一次起訴離婚未獲准,雙方又分居滿 1 年,一方再次起訴的話,法院應當判決離婚。
離婚程序對比:從申請到判決要多久?
婚前財產、房產怎麼分
香港法院處理財產分割時,傾向於「按需分配」,考慮以下因素:
- 雙方的年齡、健康狀況;
- 各自的賺錢能力和財務需求; 婚姻持續時間;
- 子女的撫養需要;
- 雙方對家庭的貢獻(包括主婦 / 夫的家務勞動)。
內地《民法典》規定,婚前財產屬於個人財產,離婚時不參與分割;
- 婚後所得(如工資、房產增值部分)原則上視為夫妻共同財產。
- 如有過錯(如重婚、家暴),另一方可要求「損害賠償」,但這並不影響財產的基本分割比例。
子女撫養權與贍養費
撫養權:
- 香港法院判決撫養權時,唯一標準是「子女的最佳利益」,會考慮孩子的年齡(幼兒通常傾向母親)、雙方的照顧能力、孩子的意願(12 歲以上會徵求其意見)等。
- 內地法院則更側重「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」,2 歲以下的孩子原則上由母親撫養;2-8 歲看雙方條件;8 歲以上會尊重孩子的選擇。如果一方長期照顧孩子,或有穩定住所、收入,更容易獲得撫養權。
贍養費:
- 香港的子女贍養費沒有固定標準,法官會根據孩子的實際需要(如教育、醫療、生活開支)和父母的經濟能力判決,通常按月支付,直至孩子年滿 18 歲或完成大學教育。如果一方故意拖欠,可能面臨罰款甚至監禁。
- 內地的贍養費一般按支付方月收入的 2-3成 計算。若支付方無固定收入,則參照當地生活水平確定,同樣支付至孩子 18 歲為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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跨境離婚選擇哪裡辦理更有利
該在哪裡起訴?
- 一般來說,可在被告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。如果一方在香港居住滿 1 年,香港法院有管轄權;
- 若雙方都在內地生活,則內地法院管轄。
離婚判決能在對方地區生效嗎?
- 香港判決可通過內地法院的「認可與執行」程序在內地生效;
- 內地離婚判決也能在香港申請認可,但需經過嚴格的審核。
財產在兩地都有,怎麼分割?
- 建議選擇財產較多的一方所在地辦理離婚,便於法院查詢和執行。
專業幫手更省心
跨境離婚手續往往涉及兩地法律,文件準備、程序銜接稍不注意就可能耽誤時間。多數會選擇委託有經驗的離婚事務所協助,比如格林頓離婚事務所,他們熟悉香港與內地的離婚手續,無論是擬定協議、遞交法院文件,還是協調財產分割細節,都能全程跟進。對跨境家庭來說,這樣的專業支持能少走很多彎路。
總結
港與內地的離婚制度,體現了不同的法律理念:香港注重程序的嚴謹性和個案的公平性,內地則更強調效率和實際操作性。跨境家庭在面對離婚時,千萬不要盲目選擇地點,而應考慮以下因素:
- 雙方的居住地和戶籍;
- 財產的種類和所在地;
- 子女的生活和教育安排;
- 對方是否同意離婚,是否有爭議點。